不仅,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的教育类型,而且,技工教育是与职业教育不同的教育类型!

  这个观点所以成立,除了昨天《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比较》“10个不同”可为论据之外,今天本文的“5个方面”也可予以佐证。

一、《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剔除技工教育

  2021年前,教育部负责编制和发布的每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都包括技工学校的数据。以2020年为例,《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注释[16]”:“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开始发生变化。

  1.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注释[22]”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2.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注释[23]”也明确:“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这意味着技工学校的数据已被排除出中等职业教育的统计范围换言之,技工学校已被独立于中等职业教育之外。从此,中国技工教育发展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不存在,更无从查询。

二、技工院校学生信息查询系统已经单设


  2010年以来,技工院校实行九种校企合作培养学制:

1.初中起点三年中级技工学制

2.初中起点五年高级技工学制

3.高中起点三年高级技工学制

4.初中起点六年预备技师学制

5.高中起点四年预备技师学制

6.中级技工水平学生两年高级技工学制

7.中级技工水平学生三年预备技师学制

8.高级技工水平学生一年预备技师学制

9.高级技工水平学生两年技师学制

  从我国的学业制度看,初中起点三年中级技工学制之外的其他8种学制毕业生学历应或为大专,或为本科。但没被认可。因此,2015年之前,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不到初中起点三年中级技工学制之外技工院校学生的信息。为此,2015年6月,人社部建立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生信息查询系统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和验证服务。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其毕业情况可以登陆人社部网站或直接通过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和验证。即技工教育院校学生信息查询工作已独立于普通教育院校和职业教育院校。

三、多个省级政府推行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三对应”政策

  所谓“待遇三对应”政策,即由省级政府发文,在参加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企业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应待遇

  长期以来,我国技工院校的毕业生,除了中级技工班毕业生有中职学历外,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均没能获得应获的大专或本科学历。这种做法直接影响一届又一届毕业生就业后的相关待遇。解决这类学生学习与工作待遇的不公平问题也是民生工程的一项内容。人社部率先行动。2016年12月9日,通过《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明确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之后,各省相继出台类似政策。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今,全国有十多个省级政府发文推行“待遇三对应”政策。如,

省级政府

时间

文件名

内容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6日

《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66号)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7 月 4 日

《新时期贵州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黔党办发 2019〕 19号)

“取得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技工学校、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方面分别享受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相应政策待遇及就业补贴政策”。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11日

《关于技工院校扩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4 号)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2022年5月,江苏省人大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待遇三对应”政策提级纳入地方法规:《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要求各地依法确保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企业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以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应待遇。

  省级政府、人大采取发文、立法形式解决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对应问题极具“中国特色”。其实质是突破学历授予制度“藩篱”,解决技工院校学生学历权和待遇权的对应及公平问题。既有效,也“另类”。

四、人社部已推行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新格式

  与创新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认定政策相对应,人社部在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格式上也改革创新。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确定:“调整改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等信息在毕业证书上予以明确体现”。2022年开始,人社部将“待遇三对应”政策,即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学历待遇对应政策等信息印在毕业证书的左下角,形成与普通教育院校、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不同的毕业证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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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避免出现学校名和校长名,我特意裁去毕业证书右边的部分内容。


五、我国三个教育类型基本成型

    我国广大的人力资源市场对包括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种人才都有不同的需求。应对这种市场需求,国家必须构建不同的教育类型。通过不同教育对象、不同培养目标、不同教育院校、不同培养层级的类型教育满足或基本满足人力资源市场复杂且变动不居的需求。

教育对象培养目标培养院校培养类型就业岗位类型五个方面分析、比较,发现我国客观存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技工教育三种不同教育类型

教育类型

教育对象

培养目标

培养院校

培养类型

就业岗位类型

普通教育

初、高中毕业优等生

学术型人才

 

综合性大学和非综合性大学

学术研究类为主的教育

研究类岗位为主

 

职业教育

初、高中毕业生

技术型人才

技术类学校

技术类为主的教育

技术类岗位为主

技工教育

少数初、高中毕业生;多数初、高中毕业生分流生、其他类型生源

技能型人才

技能类院校

技能类为主的教育

技术工人类岗位为主

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技工教育三种不同教育类型与教育的关系如下图:

 

图片




教育类型的讨论,应该成为当前我国技工教育领域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

  所谓教育类型,指人们根据教育的对象、目标、任务、内容、形式等状况,对某类或若干类教育院校系统性、长期性实践形成的模式、特点等进行分析归纳后所作的划分。自从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之后,教育类型的讨论成为职业教育理论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实践中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一是教育类型要正确定位。这是影响当前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大关键问题;二是对定位后的教育类型要优化。没有优化,就难以实现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技工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同样存在类型定位问题,也需要优化。但技工教育类型“优化”首先要解决好技工教育类型“定位”问题。本人认为:我国的技工教育是与职业教育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应配套新政策,促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