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江西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赣财教〔2013〕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全省技工院校资助申报和核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58号等文件要求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期我校开展了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工处评审,学校资助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同意我校以下同学为我校2023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现将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2023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

2023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xls


该公示保留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13125232555,也可向省人社厅举报,电话:0791-86386117。


                  东南智慧技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1日